各合作单位、广大考生:
2023年第一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申报:
(一)时间:5月31日—6月11日。
(二)方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或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可从我院网站www.cqksy.cn进入,下同),除必须到现场申报的情况以外,考生尽量选择在网上申报。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毕业专业及初审主考学校。
2.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3.提交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自我鉴定。
4.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编号。此证书编号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图片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经主考学校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交纳毕业审定费,交费标准按市物价、财政局(渝价〔2002〕408号)执行。考生交费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未完成交费的考生申报无效。
二、初审:
(一)时间:5月31日—6月11日中午12.00前。
(二)责任主体:初审工作由我校负责。主要审核考生考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审核考生所有合格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考核等是否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考生自我鉴定是否符合实际,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等。
(三)方式:初审工作与考生申报同期进行,对网上提交的申请采用网上初审,到现场提交的申请现场受理。考生一经申报,我校将尽快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将准确清楚注明驳回原因,必要时与考生电话沟通。
三、毕业证书发放: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制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我校将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工作。申请证书邮寄的考生,我校将按考生所填写地址进行邮寄(到付);未申请证书邮寄者可在2021年9月1日—15日前到校领取,领取地址:重庆文理学院红河A区志仁楼301办公室。(注:如有统一领取需求的集体单位可提前申请并告知学生不填写邮寄服务)。